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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您在发送邮件前仔细阅读如下条款。您发送邮件的行为将视为对本《须知》的接受,并同意接受本《须知》各项条款的约束。
一、网上信箱分类及受理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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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信箱:属局长公务信箱。欢迎就我局工作作风、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方法提出改进建议、意见或措施;促进广州房地产业进一步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的各项宏观性、政策性建议或意见。其它方面的建议、业务咨询、信访事项,请向建议信箱、咨询信箱和信访信箱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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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信箱:欢迎来信人就自己关心的、与我局职权范围相关的、非个案类的事项提出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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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信箱:按照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与我局职能范围有关的信访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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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信箱:对我局业务工作有关问题的咨询
二、局长信箱、建议信箱的问题一般自成功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,情况复杂的,20个工作日内答复。咨询信箱、信访信箱的答复时间及相关事宜,按照各自的使用协议约定。
三、同一个注册用户只能将同一个问题发送到“网上信箱”四个子信箱中的一个,如发送到一个以上的子信箱,我局只挑选其中一个答复。
四、根据网上信箱分类及受理范围,如注册用户将问题发错子信箱,我局有权将其转到适当的子信箱答复。
五、本局有权在不知会注册用户的前提下修改本须知的内容。
六、本须知解释权归本局。
七、如要发送邮件,请按“网上信箱使用指南”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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